38岁的王女士是西安人,在拉萨上班已是第3个年头。今年3月,王女士在西安南三环附近的南飞鸿广场买了一套新房,5月份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陕西润物装饰有限公司,负责新房的装修事宜。之后,王女士就回拉萨上班了。
从王女士提供的装修施工合同上,华商报记者可以看到,签订合同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,装修工程造价是9万元,工期70天。
“6月6日开工的,最迟也是8月中旬就要装修好的,我从8月开始一直打电话催促,总说快装好了。”王女士告诉记者,“10月底装修公司打电话说可以收房了,再三确认后,我就请了一个星期的假,买机票回西安收房。”
王女士11月5日凌晨回到西安,“我去新房看的时候,傻眼了,地上到处都是装修垃圾。”王女士说,“当时根本不能收房,但也不能赶回拉萨上班,否则来回折腾不合算,只能等着他们装修好了再回去。”
“本来部分家具第一次上门送货是免费安装的,但是现在房子还没装好,暂时不能安装,卖家说下次再来安装的话至少要付60元安装费。”王女士说,额外的安装费用让她感觉花得很冤,“我等着收房又多了几天假,造成的误工费怎么算?” 王女士表示,装修工程尾款还剩1800元没有付,希望和这期间给她造成的误工费、安装费等相抵消。
昨日上午,记者电话咨询了陕西润物装饰有限公司,工程部王经理表示,“10天前确实通知王女士收房,可她拒绝在竣工验收表上签字,按照她的要求,目前正在装灯,接下来会进行修补工作,预计2天左右。”至于为何会延期交工,王经理称,“因为王女士的房子是复式楼,没有楼梯,水泥等装修材料运送困难,装修工人也很辛苦。”
关于延期赔付的问题,“等装修结束后,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根据逾期天数进行赔付。”王经理说,“没听过要装修公司承担误工费的说法,如果王女士不愿意支付1800元尾款的话,公司就不会进行延期赔付。”
信息来源:华商报记者 王娜